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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生
  近日,有關方面“希望職工自願延繳養老保險”的提法,引發爭議。
  這一提法的出發點肯定是善意的。一來,說的是“自願”,並非“必須”,現行政策沒有變,城鎮職工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就能在達到退休年齡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15年這個底線,在實行現代社會保險制度的國家中,屬於偏低的水平,不少國家要求至少繳納25年以上。二來,社會保險的原則是權利與義務相對等,在底線之上,少繳少得、多繳多得。如果一位職工25歲開始有穩定就業並依法繳納養老保險,15年後剛40歲。通常這個年齡正處於職業高峰期,有實力也有空間繼續繳納養老保險。提倡職工自願延繳,難道不是首先為職工本人的利益著想嗎?何況職工不再繳納養老保險,單位繳納的大頭也不會變成工資發給職工。
  奈何此番善意不被理解,反對的聲音一浪高過一浪。引發共鳴最多的觀點是——你們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一分錢不繳就能領取遠高於企業職工的養老金,憑什麼讓企業職工延長繳費年限?
  又回到了養老“雙軌制”這個老話題。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被指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雙軌制”不趕快解決,只想著把事業單位當包袱推出去,不是變成“三軌制”嗎?養老保險基金醞釀投資運營以保值增值被質疑:錢不夠了為什麼不先考慮把目前不繳費的機關事業單位員工納入覆蓋範圍?調整退休年齡還在探討階段就被抨擊:不用繳納養老保險費用、就業穩定的機關工作人員,當然想晚些退休;企業職工年齡越大就業越難,繳了那麼多年養老保險費,都盼著趕緊退休領養老金呢!
  甚至前些年被屢屢叫好的“連續上調企業職工養老金”,在第九次上調的2013年也“不討好”。企業職工說,機關退休金靜悄悄漲一大塊,企業養老金敲鑼打鼓漲一點點。
  經過多年改革,容易改的、能獲得普遍支持的差不多已完成了,剩下的都是硬骨頭。在社會保障領域,“雙軌制”就是這樣一個又明顯、又難啃的“硬骨頭”。如果繼續迴避難點,希望再等一等,先推出一些其他方面的改革措施,哪怕出發點再好,恐怕都不可能收到良好的效果,更會讓公眾懷疑政府部門深化改革的勇氣和誠意。
  (來源:人民日報)
  (原標題:養老雙軌制改革再不能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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